香港联交所会考虑在限制期内进行的自动股份购回计划给予豁免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在十月底发表施政报告,香港联合交易所(联交所)随即在十月二十七日就“不可撤回非全权股份购回计划”刊发指引信,对香港股票资本市场的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

香港上市规则对上市发行人在联交所购回股份施加交易及其他限制,特别是当发行人拥有未披露的内幕消息时以及在公布财务业绩前一个月内(限制期)购回股份。交易限制是为了禁止发行人利用其未披露的内幕消息买卖股份以及防范发行人或其代理人操纵价格。

现时, 美国、英国和欧盟等地的股票资本市场均允许上市公司在整个限制期内无间断地继续进行股票回购计划。为了与国际资本市场保持一致,香港联交所在最新的指引信GL117-23中表示,如果滥用未披露的内幕消息及操纵价格的风险较低,将考虑就个别发行人的不可撤回非全权股份购回计划给予豁免,允许该等计划在整个限制期内继续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