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建议进一步推广无纸化上市制度以配合无纸证券市场制度的发展

香港证券交易所(港交所)发布了一份咨询文件,建议(i)进一步扩大股票证券的"无纸化上市制度",包括要求上市发行人允许股东以电子方式支付或接收款项,并通过电子方式传达投票及其他指示和(ii)对《上市规则》作出小幅修订,这将影响第37章上市债务证券。无纸化制度建议与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于2024年7月公布的无纸证券市场(无纸证券市场)制度相吻合。如获采纳,无纸化制度建议的实施将与无纸证券市场制度的推出同步,两者均预计将于2025年底实施。

咨询文件意见征求截止日期为2024年10月18日。

本期简报中,我们将探讨无纸证券市场制度的背景和建议实施时间表,以及港交所无纸化制度中的主要建议。欢迎点击文末“阅读原文”链接,阅读本所团队特别准备的客户简报中文版全文。

有关第 37 章提案的更多信息,请参阅我所发布的《香港交易所发布咨询文件建议修订《上市规则》,其中也包含影响根据第三十七章上市的债务证券的小幅修订》客户简报